营销创新,市场营销创新策略?

《工人日报》

电视购物、微商、抖商和电商直播等不断崛起的营销模式各自带来了新的变革,然而他们要赢得良好口碑却并非易事。很多营销模式在盲目追求利润的过程中,对消费者和平台造成了严重消耗,透支了信任。而一些不择手段挣快钱的营销套路,将导致良币被劣币驱逐,形成恶性循环,对整个行业生态造成严重污染。

随着“双11”节日临近,各类直播节目成为各大平台的“带货”主力。据媒体报道,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日前发布了《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加强“双11”期间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管理的通知》,要求加强规范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的内容,禁止包含低俗、庸俗、媚俗的内容,严禁丑闻劣迹者发声出镜。同时,网络视听电子商务直播节目和广告节目要使用文明、规范的用语,严禁夸大其词,不得欺诈和误导消费者。

当下的网络视听电商直播不仅包括资讯服务、植入广告、“创意中插”、直播购物、购物短视频等多种形式,而且已经成为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传统电商营销相比,电商直播能够降低获客成本,成为连接人、货、场的一种创新模式,在各大电商平台上备受推崇。网红、电商专卖品牌、大牌明星和线下主流品牌都纷纷加入了这一潮流。

电商直播作为一种新型的带货营销方式,具有活泼生动、强烈的体验感和限时折扣等特点,能够激发人们的好奇心和冲动消费欲望,同时受益于明星效应和信任背书。此外,它的娱乐化和社交化特点也为年轻消费者提供了融入社交圈和社群认同感的机会。

在互联网环境下,电商直播这一营销模式的崛起超出了许多人的预料。然而,令人意外的是,直播数据造假、“三无产品”泛滥、虚假广告泛滥以及消费者维权困难等问题不断凸显,例如直播中推荐的不粘锅却当场粘锅、阿胶糕里吃出石头等“翻车”事件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在即将到来的“双11”购物狂欢节中,各大电商平台已经将目光瞄准了直播这一新的战场。因此,广电总局出台了管理规范,这是必要且及时的举措。在长远来看,趋势显示,监管的趋势将会越发严格。

营销方式从电视购物到微商、抖商、电商直播,一直在不断变化,然而新的营销模式要取得好口碑并不容易。以前,由于产品和服务质量差、虚假宣传、维权困境等问题,一个接着一个营销模式被滥用,不仅快速地损害了平台的声誉,也严重耗尽了消费者的信任。一旦营销手段变成了不择手段赚钱的秘密武器,必然会导致劣币驱逐良币,引发恶性循环,整个行业生态也会受到严重破坏。

在移动互联网时代,传播手段日益发达,各种新的营销方式层出不穷。然而,“营销无原罪,千万别套路”,这一句话仍然具有深刻的意义。新型受消费者欢迎的营销模式的出现,不仅代表着商业模式的创新红利,更是为消费者的福祉带来了更多可能性。眼下的问题是,在数据背后所呈现出的华丽外表之下,是否有与之相匹配的真实产品和服务,以及与之相匹配的愉悦消费体验呢?

监管要求的提高对于监管机构来说意味着需要更敏锐的触角、更快的反应和出手速度,以及常态化的行业监管和自查自纠尽早到位和完善等。受到日益严格的监管,一些曾经存在打擦边球行为的平台可能短期内会经历阵痛,但长远来看,制定规则、划定红线是电商发展成熟的必经之路。只有坚守商业道德底线,才能实现营销创新的良性循环,并才能谈论行业的长远发展。(韩韫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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